2007年全市文化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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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分工 |
第一阶段 : 全面部署,深入动员阶段
( 6 月 15 日 -25 日) |
1 、 6 月 15 日制定 2007 年全市文化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2 、 6 月 22 日向各县市区文化局下发《关于上报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调查抽样框的紧急通知》。 3 、 6 月 22 日下发《关于 2007 全市文化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4 、 6 月 25 日下午召开全市文化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民主评议工作。 5 、通过各种有效媒体,广泛宣传本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指导思想、评议对象、评议内容、组织实施、方法步骤及工作要求。 |
1 、 6 月 22 日下午《全市文化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提交局党委会审定。 2 、 6 月 25 日前各县市区文化行政部门上报所辖区域内服务对象组成的满意度调查抽样框表式。 3 、各县市区制定本地区文化行政部门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方案,并于 6 月 26 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 4 、市、县(区)文化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领导,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领导机构,设立专门办事机构,并要抽调精干人员具体组织实施,加强宣传力度。 |
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办 |
第二阶段 : 征求意见,自查自纠阶段
( 6 月 25 日 -7 月 31 日) |
1 、 6 月 25 日至 7 月 14 日按照分级负责、下管一级的原则,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办公室组织评议督查组人员赴 4 个县市区对县市区行政部门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并征询意见和建议。 2 、 7 月 1 日至 31 日各县市区文化行政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
1 、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办公室评议督查组在不同地区、不同层面召开各种类型座谈会,发问卷调查表广泛征询意见和建议。 2 、市、县(区)文化行政部门在文化网站开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专栏,公布投诉电话和电子信箱,并通过报纸、电视台、电台等媒体广泛征询意见和建议。 3 、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办公室评议督查组将征询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报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 4 、各县市区文化行政部门于 7 月 23 日前将自查自纠报告报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 |
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办 |
第三阶段 : 反馈意见,整改建制阶段
( 8 月 1 日 -8 月 31 日) |
1 、 8 月初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办评议督查组,在深入调查征询意见的基础上,向各县市区文化行政部门原汁原味、面对面地集中进行反馈意见。 2 、各县市区文化行政部门对反馈意见当场表明整改态度。 3 、 8 月上旬至 31 日各县市区文化行政部门对反馈意见和自查自纠出来的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进行梳理,逐条进行整改,对能及时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作出说明,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建立健全本部门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
1 、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办评议督查组对各县市区文化局整改情况和建立健全本部门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各县市区文化局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于 8 月 23 日前报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同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政府纠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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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办 |
第四阶段 : 检查评议,集中统分阶段
( 9 月 1 日 -9 月 15 日) |
1 、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办公室评议督查组制定检查评议方案,并对县市区文化局自查自纠情况、整改落实情况以及其它评议内容认真开展检查评议,检查评议报告及检查评议分由检查评议组集体研究讨论,并由检查组组长签字负责,报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 2 、按照分级负责、下管一级统计汇总的统分方法,市、县(区)文化行政部门会同本级统计部门对群众满意度调查和检查评议情况集中进行封闭统分,并将统分结果进行排名,报本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政府纠风办。 |
1 、市、县(区)文化行政部门要严格规范操作,评议督查员要请政治素质好、办事公道正派、参政议政能力强的同志担任,并做到集中打分、集中汇总、当场密封,确保检查评议分值的真实可靠。 2 、群众满意度调查、检查评议应按以下方法进行综合打分,采取百分制计分,计分方法如下 : ①群众满意度调查占总分 70% ,测评分为优秀、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个等次,分别设定加权数为 0.9 、 0.8 、 0.7 、 0.5 ;②检查评议分占总分 30% ,其中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占总分 20% ,自查自纠情况和其它评议内容占总分 10% 。 3 、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评议督查组于 9 月 10 日前将县市区文化局评议结果报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审议。 |
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办 |
第五阶段,通报结果,总结表彰阶段
( 9 月 16 日 -9 月 30 日) |
市文化行政部门召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总结表彰会,对在民主评议中排名靠前 3 名的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按照干都管理权限,对排名最后一位的单位,责成主要领导书面说明情况,限期整改,予以通报批评,对民主评议排名最后一名的县市区文化行政部门,取消其本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评先资格。 |
1 、各县市区文化局请将本地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总结于 9 月 10 日前报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 2 、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将市文化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总结于 9 月 10 日前交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 |
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办 |